关于修订发布《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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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发布《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国务院《深化标准工作改革方案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〈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>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结合我会标准化实际工作情况,完善修订了《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现予以发布实施。
附件:《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.pdf
中关村绿谷生态农业产业联盟
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五